就医指南

惠民医疗优惠对象就医须知

发布时间:2020-03-15 字号:

1、凡是绍兴市越城区惠民医院医疗优惠对象,在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住院,必须办理“绍兴市惠民医院惠民对象住院转院申请”手续,得到绍兴市惠民医院同意后持《绍兴市惠民医院医疗优惠证》住院可享受医疗费用优惠;绍兴市柯桥区惠民医院医疗优惠对象,在我院不能享受惠民优惠。

2、减免范围
  二十八全免范围:普通门诊挂号费、门诊诊疗费、门诊(住院)注射费、门诊(住院)静脉输液费、住院诊疗费、住院空调费、住院陪床费、血液常规检查费、尿液常规检查费、大便常规检查费、血糖检查费、肝功能检查费、肾功能检查费、重症监护费、煎药费、心电监护费、输氧费、急诊观察床位费、住院护理费、专家门诊挂号费、X线透视费、胸片检查费、心电图检查费、B超检查费、心功能检查费、肿瘤化疗费(不含药费)、血透费、住院手术费。
减免20%收取的项目:除以上项目以外的检查费、放射费、化验费、治疗费及自制制剂的费用。
  药费优惠:门诊药费优惠20%、住院药费优惠25%、中药饮片优惠30%。

3、已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医疗优惠对象,在享受医疗保险政策的同时享受惠民医院减免政策。

4、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惠民医疗优惠范围:

(1)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。

(2)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。

(3)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。

(4)在境外就医的。



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医保办公室 

咨询电话:0575-88293671 

2020年1月


预约诊疗:0575-88293888

地址:绍兴市中兴南路999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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